➤➤天津夫妻投靠落户办理指南(市内+市外)
☀外省市户籍
受理单位: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、人口服务大厅(市内六区)
(相关资料图)
受理条件:外省市户籍公民与我市户籍公民登记结婚满3年,在我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,可以向配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。
应提交的材料
1、到场填写《户口迁移申请书》
2、夫妻双方《居民身份证》
3、落户地《居民户口簿》
4、《结婚证》
5、房屋产权证明
6、房主、户主同意落户声明
7、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(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)
☀市内户口迁移
受理单位: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
受理条件
夫妻一方将户口迁移至另一方家庭户内,申请人应当提交材料,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由报
应提交的材料
1.夫妻双方《居民户口簿》 (本人《常住人口登记卡》)、《居民身份证》
2.《结婚证》
3.房屋产权证明
4.房主、户主身份证及同意落户声明。
☀办理程序:手续齐全当场办理
☀办理时限:手续产全当场办理
☀咨询电话:12345